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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傅咸第九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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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十七·傅咸第九章
      咸再为本郡中正,遭继母忧去官。顷之,起以议郎,长兼司隶校尉。咸前后固辞,不听,敕使者就拜,咸复送还印绶。公车不通,催使摄职。咸以身无兄弟,丧祭无主,重自陈乞,乃使于官舍设灵坐。咸又上表曰:“臣既驽弱,不胜重任。加在哀疚,假息日阕,陛下过意,授非所堪。披露丹款,归穷上闻,谬诏既往,终然无改。臣虽不能灭身以全礼教,义无靦然,虚忝隆宠。前受严诏,视事之日,私心自誓,陨越为报。以货赂流行,所宜深绝,切敕都官,以此为先。而经弥日月,未有所得。斯由陛下有以奖厉,虑于愚戆,将必死系,故自掩检以避其锋耳。在职有日,既无赫然之举,又不应弦垂翅,人谁复惮?故光禄大夫刘毅为司隶,声震内外,远近清肃。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节,亦由所奏见从,威风得伸也。”诏曰:“但当思必应绳中理,威风日伸,何独刘毅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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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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