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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江统第十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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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六·江统第十章
      迁中郎。选司以统叔父春为宜春令,统因上疏曰:“故事,父祖与官职同名,皆得改选,而未有身与官职同名,不在改选之例。臣以为父祖改选者,盖为臣子开地,不为父祖之身也。而身名所加,亦施于臣子。佐吏系属,朝夕从事,官位之号,发言所称,若指实而语,则违经礼讳尊之义;若诡辞避回,则为废官擅犯宪制。今以四海之广,职位之众,名号繁多,士人殷富,至使有受宠皇朝,出身宰牧,而令佐吏不得表其官称,子孙不得言其位号,所以上严君父,下为臣子,体例不通。若易私名以避官职,则违《春秋》不夺人亲之义。臣以为身名与官职同者,宜与触父祖名为比,体例既全,于义为弘。”朝廷从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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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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