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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刘聪第十四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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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载纪第二·刘聪第十四章
      聪以刘易为太尉。初置相国,官上公,有殊勋德者死乃赠之。于是大定百官,置太师、丞相,自大司马以上七公,位皆上公,绿綟绶,远游冠。置辅汉,都护,中军,上军,辅军,镇、卫京,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上、下军,辅国,冠军,龙骧,武牙大将军,营各配兵二千,皆以诸子为之。置左右司隶,各领户二十余万,万户置一内史,凡内史四十三。单于左右辅,各主六夷十万落,万落置一都尉。省吏部,置左右选曹尚书。自司隶以下六官,皆位次仆射。置御史大夫及州牧,位皆亚公。以其子粲为丞相、领大将军、录尚书事,进封晋王,食五都。刘延年录尚书六条事,刘景为太师,王育为太傅,任顗为太保,马景为大司徒,硃纪为大司空,刘曜为大司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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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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