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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祥第八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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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·王祥第八章
      及疾笃,著遗令训子孙曰:“夫生之有死,自然之理。吾年八十有五,启手何恨。不有遗言,使尔无述。吾生值季末,登庸历试,无毗佐之勋,没无以报。气绝但洗手足,不须沐浴,勿缠尸,皆浣故衣,随时所服。所赐山玄玉佩、卫氏玉玦、绶笥皆勿以敛。西芒上土自坚贞,勿用甓石,勿起坟陇。穿深二丈,椁取容棺。勿作前堂、布几筵、置书箱镜奁之具,棺前但可施床榻而已。糒脯各一盘,玄酒一杯,为朝夕奠。家人大小不须送丧,大小祥乃设特牲。无违余命!高柴泣血三年,夫子谓之愚。闵子除丧出见。援琴切切而哀,仲尼谓之孝。故哭泣之哀,日月降杀,饮食之宜,自有制度。夫言行可覆,信之至也;推美引过,德之至也;扬名显亲,孝之至也;兄弟怡怡,宗族欣欣,悌之至也;临财莫过乎让:此五者,立身之本。颜子所以为命,未之思也,夫何远之有!”其子皆奉而行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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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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