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晋书 > 卷七十三:《列传第四十三》 >
弟子规

庾亮第十八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四十三·庾亮第十八章
      贼峻奸逆,书契所未有也。是天地所不容,人神所不宥。今年不反,明年当反,愚智所见也。舅与诸公勃然而召,正是不忍见无礼于君者也。论情与义,何得谓之不忠乎!若以己总率征讨,事至败丧,有司宜明直绳,以肃国体,诚则然矣。且舅遂上告方伯,席卷来下,舅躬贯甲胄,贼峻枭悬。大事既平,天下开泰,衍得反正,社稷乂安,宗庙有奉,岂非舅二三方伯忘身陈力之勋邪!方当策勋行赏,岂复议既往之咎乎!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