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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庾亮第二十六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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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三·庾亮第二十六章
      亮自邾城陷没,忧慨发疾。会王导薨,征亮为司徒、扬州刺史、录尚书事,又固辞,帝许之。咸康六年薨,时年五十二。追赠太尉,谥曰文康。丧至,车驾亲临。及葬,又赠永昌公印绶。亮弟冰上疏曰:“臣谨详先事,亦会闻臣亮对臣等之言,恳恳于斯事。是以屡自陈请,将迄十年。岂直好让而不肃恭,顾曩时之衅近出宇下,加先帝神武,算略兼该,是以役不逾时,而凶强馘灭。计之以事,则功归圣主,推之于运,则胜非人力。至如亮等,因圣略之弘,得效所职,事将何论!功将何赏!及后伤蹶,责逾先功,是以陛下优诏听许。亮实思自效以报天德,何悟身潜圣世,微志长绝,存亡哀恨,痛贯心膂。愿陛下发明诏,遂先恩,则臣亮死且不朽。”帝从之。亮将葬,何充会之,叹曰:“埋玉树于土中,使人情何能已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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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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