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传统文化 > 二十四史 > 晋书 > 卷七十三:《列传第四十三》 >
弟子规

庾翼第四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  • 原文版
  • 注音版
  • 译文版
  • 评析
  • 朗诵版
  • 字帖版
  • 列传第四十三·庾翼第四章
      时殷浩征命无所就,而翼请为司马及军司,并不肯赴。翼遗浩书,因致其意。先是,浩父羡为长沙,在郡贪残,,兄冰与翼书属之。翼报曰:“殷君始往,虽多骄豪,实有风力之益,亦似由有佳兒、弟,故不令物情难之。自顷以来,奉公更退,私累日滋,亦不稍以此寥萧之也。既雅敬洪远,又与浩亲善,其父兄得失,岂以小小计之。大较江东政,以伛儛豪强,以为民蠹,时有行法,辄施之寒劣。如往年偷石头仓米一百万斛,皆是豪将辈,而直打杀仓督监以塞责。山遐作余姚斗年,而为官出二千户,政虽不伦,公强官长也,而群共驱之,,不得安席。纪睦、徐宁奉王使纠罪人,船头到渚,桓逸还复,而二使免官。虽皆前宰之惛谬,江东事去,实此之由也。兄弟不幸,横陷此中,自不能拔脚于风尘之外,当共明目而治之。荆州所统一二十郡,唯长沙最恶。恶而不黜,与杀督监者复何异耶!”翼有风力格裁,发言立论皆如此。



展开剩余的(50%)
部分展示

图片版

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/纠错共有 0

暂无评论
注音版
文档下载
纠错评论

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四库全书

诸子百家

四书五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