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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孔严第三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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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八·孔严第三章
      隆和元年,诏曰:“天文失度,太史虽有禳祈之事,犹衅眚屡彰。今欲依鸿祀之制,于太极殿前庭亲执虔肃。”严谏曰:“鸿祀虽出《尚书大传》,先儒所不究,历代莫之兴,承天接神,岂可以疑殆行事乎!天道无亲,唯德是辅,陛下祗顺恭敬,留心兆庶,可以消灾复异。皆已蹈而行之,德合神明,丘祷久矣,岂须屈万乘之尊,修杂祀之事!君举必书,可不慎欤!”帝嘉之而止。以为扬州大中正,严不就。有司奏免,诏特以侯领尚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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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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