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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毛宝第七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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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五十一·毛宝第七章
      初,宝在武昌,军人有于市买得一白龟,长四五寸,养之渐大,放诸江中。邾城之败,养龟人被铠持刀,自投于水中,如觉堕一石上,视之,乃先所养白龟,长五六尺,送至东岸,遂得免焉。宝二子:穆之、安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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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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