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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慕容垂妻段氏第二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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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六十六·慕容垂妻段氏第二章
      垂立其子宝为太子也,元妃谓垂曰:“太子姿质雍容,柔而不断,承平则为仁明之主,处难则非济世之雄,陛下托之以大业,妾未见克昌之美。辽西、高阳二王,陛下兒之贤者,宜择一以树之。赵王麟奸诈负气,常有轻太子之心,陛下一旦不讳,必有难作。此陛下之家事,宜深图之。”垂不纳。宝及麟闻之,深以为恨。其后元妃又言之,垂曰:“汝欲使我为晋献公乎?”元妃泣而退,告季妃曰:“太子不令,群下所知,而主上比吾为骊戎之女,何其苦哉!主上百年之后,太子必亡社稷。范阳王有非常器度,若燕祚未终,其在王乎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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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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