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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沈第七章 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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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九·王沈第七章
      及帝受禅,以佐命之勋,转骠骑将军、录尚书事,加散骑常侍,统城外诸军事。封博陵郡公,固让不受,乃进爵为县公,邑千八百户。帝方欲委以万机,泰始二年薨。帝素服举哀,赐秘器朝服一具、衣一袭、钱三十万、布百匹、葬田一顷,谥曰元。明年,帝追思沈勋,诏曰:“夫表扬往行,所以崇贤垂训,慎终纪远,厚德兴教也。故散骑常侍、骠骑将军、博陵元公沈蹈礼居正,执心清粹,经纶坟典,才识通洽。入历常伯纳言之位,出干监牧方岳之任,内著谋猷,外宣威略。建国设官,首登公辅,兼统中朝,出纳大命,实有翼亮佐世之勋。其赠沈司空公,以宠灵既往,使没而不朽。又前以翼赞之勋,当受郡公之封,而固辞恳至,嘉其让德,不夺其志。可以郡公官属送葬。沈素清俭,不营产业。其使所领兵作屋五十间。”子浚嗣。后沈夫人荀氏卒,将合葬,沈棺榇已毁,更赐东园秘器。咸宁中,复追封沈为郡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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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

房玄龄、褚遂良、许敬宗、李淳风、敬播、令狐德棻、来济、陆元仕、刘子翼、卢承基、李义府、薛元超、上官仪、崔行功、辛丘驭、刘胤之、杨仁卿、李延寿、张文恭、李安期和李怀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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