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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七章·东方朔 司马迁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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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第七章·东方朔
      武帝时,齐人有东方生名朔,以好古传书,爱经术,多所博观外家之语。朔初入长安,至公车上书,凡用三千奏牍。公车令两人共持举其书,仅然能胜之。人主从上方读之,止,辄乙其处,读之二月乃尽。诏拜以为郎,常在侧侍中。数召至前谈语,人主未尝不说也。时诏赐之食於前。饭已,尽怀其馀肉持去,衣尽汙。数赐缣帛,檐揭而去。徒用所赐钱帛,取少妇於长安中好女。率取妇一岁所者即弃去,更取妇。所赐钱财尽索之於女子。人主左右诸郎半呼之“狂人”。人主闻之,曰:“令朔在事无为是行者,若等安能及之哉!”朔任其子为郎,又为侍谒者,常持节出使。朔行殿中,郎谓之曰:“人皆以先生为狂。”朔曰:“如朔等,所谓避世於朝廷间者也。古之人,乃避世於深山中。”时坐席中,酒酣,据地歌曰:“陆沈於俗,避世金马门。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,何必深山之中,蒿庐之下。”金马门者,宦署门也,门傍有铜马,故谓之曰“金马门”。

      时会聚宫下博士诸先生与论议,共难之曰:“苏秦、张仪一当万乘之主,而都卿相之位,泽及后世。今子大夫修先王之术,慕圣人之义,讽诵诗书百家之言,不可胜数。著於竹帛,自以为海内无双,即可谓博闻辩智矣。然悉力尽忠以事圣帝,旷日持久,积数十年,官不过侍郎,位不过执戟,意者尚有遗行邪?其故何也?”东方生曰:“是固非子所能备也。彼一时也,此一时也,岂可同哉!夫张仪、苏秦之时,周室大坏,诸侯不朝,力政争权,相禽以兵,并为十二国,未有雌雄,得士者彊,失士者亡,故说听行通,身处尊位,泽及后世,子孙长荣。今非然也。圣帝在上,德流天下,诸侯宾服,威振四夷,连四海之外以为席,安於覆盂,天下平均,合为一家,动发举事,犹如运之掌中。贤与不肖,何以异哉?方今以天下之大,士民之众,竭精驰说,并进辐凑者,不可胜数。悉力慕义,困於衣食,或失门户。使张仪、苏秦与仆并生於今之世,曾不能得掌故,安敢望常侍侍郎乎!传曰:‘天下无害菑,虽有圣人,无所施其才;上下和同,虽有贤者,无所立功。’ 故曰时异则事异。虽然,安可以不务修身乎?诗曰:‘鼓锺于宫,声闻于外。鹤鸣九皋,声闻于天。’ 。苟能修身,何患不荣!太公躬行仁义七十二年,逢文王,得行其说,封於齐,七百岁而不绝。此士之所以日夜孜孜,修学行道,不敢止也。今世之处士,时虽不用,崛然独立,塊然独处,上观许由,下察接舆,策同范蠡,忠合子胥,天下和平,与义相扶,寡偶少徒,固其常也。子何疑於余哉!”於是诸先生默然无以应也。

      建章宫后閤重栎中有物出焉,其状似麋。以闻,武帝往临视之。问左右群臣习事通经术者,莫能知。诏东方朔视之。朔曰:“臣知之,原赐美酒粱饭大飧臣,臣乃言。”诏曰:“可。”已又曰:“某所有公田鱼池蒲苇数顷,陛下以赐臣,臣朔乃言。”诏曰:“可。”於是朔乃肯言,曰:“所谓驺牙者也。远方当来归义,而驺牙先见。其齿前后若一,齐等无牙,故谓之驺牙。”其后一岁所,匈奴混邪王果将十万众来降汉。乃复赐东方生钱财甚多。

      至老,朔且死时,谏曰:“诗云‘营营青蝇,止于蕃。恺悌君子,无信谗言。谗言罔极,交乱四国’ 。原陛下远巧佞,退谗言。”帝曰:“今顾东方朔多善言?”怪之。居无几何,朔果病死。传曰:“鸟之将死,其鸣也哀;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”此之谓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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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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