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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四章 明帝陈贵妃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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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一·第十四章
      明帝陈贵妃,讳妙登,丹阳建康人,屠家女也。世祖常使尉司采访民间子女有姿色者。太妃家在建康县界,家贫,有草屋两三间。上出行,问尉曰:“御道边那得此草屋,当由家贫。”赐钱三万,令起瓦屋。尉自送钱与之,家人并不在,唯太妃在家,时年十二三。尉见其容质甚美,即以白世祖,于是迎入宫。在路太后房内,经二三年,再呼,不见幸。太后因言于上,以赐太宗。始有宠,一年许衰歇,以乞李道兒。寻又迎还,生废帝,故民中皆呼废帝为李氏子。废帝后每自称李将军,或自谓李统。

      太宗即位,拜贵妃,礼秩同皇太子妃。废帝践阼,有司奏曰:“臣闻河龙启圣,理浃民神;郊电基皇,庆烁天地。故资敬之道,粹古铭风;沿贵之谊,眇代凝则。伏惟贵妃含和日晷,表淑星枢,徽音峻古,柔光照世,声华帝掖,轨秀天嫔,景发皇明,祚昌睿命。而备物之章,未焕彝策。远酌前王,允陟鸿典。臣等参议,谨上尊号曰皇太妃。舆服一如晋孝武帝太后故事。置家令一人。改诸国太妃曰太妃(妃音怡)。宫曰弘化。”追赠太妃父金宝散骑常侍,金宝妻王氏永世县成乐乡君。升明初,降为苍梧王太妃。

      伯父照宗,中书通事舍人。叔佛念,步兵校尉。兄敬元,通直郎,南鲁郡太守。佛念大通货贿,侵乱朝政。升明初,赐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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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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