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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郑鲜之第四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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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二十四·郑鲜之第四章
      夫圣人立教,犹云“有礼无时,君子不行”。有礼无时,政以事有变通,不可守一故耳。若滕以此二贤为证,则恐人人自贤矣;若不可人人自贤,何可独许其证。讥者兼在于人,不但独证其事。汉、魏以来,记阙其典,寻而得者无几人。至乎大晋中朝及中兴之后,杨臻则七年不除丧,三十余年不关人事,温公则见逼于王命,庾左丞则终身不著袷,高世远则为王右军、何骠骑所劝割,无有如滕之易者也。若以缞麻非为哀之主,无所复言矣。文皇帝以东关之役,尸骸不反者,制其子弟,不废婚宦。明此,孝子已不自同于人伦,有识已审其可否矣。若其不尔,居宗辅物者,但当即圣人之教,何所复明制于其间哉!及至永嘉大乱之后,王敦复申东关之制于中兴,原此是为国之大计,非谓训范人伦,尽于此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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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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