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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臧质第十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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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三十四·臧质第十二章
      时世祖自揽威柄,而质以少主遇之,是事专行,多所求欲。及至寻阳,刑政庆赏,不复谘禀朝廷。盆口、钩圻米,辄散用之,台符屡加检诘,质渐猜惧。自谓人才足为一世英杰,始闻国祸,便有异图,以义宣凡暗,易可制勒,欲外相推奉,以成其志。及至江陵,便致拜称名。质于义宣虽为兄弟,而年大近十岁,义宣惊曰:“君何意拜弟?”质曰:“事中宜然。”时义宣已推崇世祖,故其计不行。质每虑事泄,及至新亭,又拜江夏王义恭,义恭愕然,问质所以。质曰:“天下屯危,礼异常日,前在荆州,亦拜司空。”会义宣有憾于世祖,事在《义宣传》。质因此密信说诱,陈朝廷得失。又谓:“震主之威,不可持久,主相势均,事不两立。今专据阃外,地胜兵强,持疑不决,则后机致祸。”质女为义宣子采妻,谓质无复异同,纳其说。且义宣腹心将佐蔡超民之徒,咸有富贵之情,愿义宣得,欲倚质威名,以成其业,又劝奖义宣。义宣时未受丞相,质子敦为黄门侍郎,奉诏敦劝,道经寻阳,质令敦具更譬说,并言世祖短长,义宣乃意定。驰报豫州刺史鲁爽,期孝建元年秋同举。爽失旨,即便起兵。遣人至京邑报弟瑜,瑜席卷奔叛。瑜弟弘为质府佐,世祖遣报质,质于是执台使,狼狈举兵。上表曰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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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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