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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谢庄第十二章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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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五·谢庄第十二章
      旧官长竟囚毕,郡遣督邮案验,仍就施刑。督邮贱吏,非能异于官长,有案验之名,而无研究之实。愚谓此制宜革。自今入重之囚,县考正毕,以事言郡,并送囚身,委二千石亲临核辩,必收声吞衅,然后就戮。若二千石不能决,乃度廷尉。神州统外,移之刺史;刺史有疑,亦归台狱。必令死者不怨,生者无恨。庶鬻棺之谚,辍叹于终古;两造之察,流咏于方今。臣学暗申、韩,才寡治术,轻陈庸管,惧乖国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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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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