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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第十一章 齐永明元年 沈约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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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列传第四十九·第十一章
      齐永明元年,诏曰:“昔魏矜袁绍,恩给丘坟;晋亮两王,荣覃余裔。斯盖怀旧流仁,原心兴宥,二代弘义,前载美谈。袁粲、刘秉,并与先朝同奖宋室;沈攸之于景和之世,特有乃心,虽末节不终,而始诚可录。岁月弥往,宜沾优隆。粲、秉前年改葬,茔兆未修,材官可为经略,粗合周礼。攸之及其诸子丧柩在西,可符荆州以时致送,还反旧墓,在所营葬事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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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约
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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