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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王符第十五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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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·王符第十五章
      孔子曰:“听讼吾犹人也。”从此言之,中才以上,足议曲直,乡亭部吏,亦有任决断者,而类多枉曲,盖有故焉。夫理直则恃正而不桡,事曲则谄意以行赇。不桡故无恩于吏,行赇故见私于法。若事有反复,吏应坐之,吏以应坐之故,不得不枉之于庭。以羸民之少党,而与豪吏对讼,其势得无屈乎?县承吏言,故与之同。若事有反复,县亦应坐之,县以应坐之故,而排之于郡。以一民之轻,而与一县为讼,其理岂得申乎?事有反复,郡亦坐之,郡以共坐之故,而排之于州。以一民之轻,与一郡为讼,其事岂获胜乎?既不肯理,故乃远诣公府,公府复不能察,而当延以日月。贫弱者无以旷旬,强富者可盈千日。理讼若此,何枉之能理乎?正士怀怨结而不见信,猾吏崇奸轨而不被坐,此小民所以易侵苦,而天下所以多困穷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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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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