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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虞翻第七章 陈寿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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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虞陆张骆陆吾朱传·虞翻第七章
      权既为吴王,欢宴之末,自起行酒,翻伏地阳醉,不持。权去,翻起坐。权於是大怒,手剑欲击之,侍坐者莫不惶遽,惟大农刘基起抱权谏曰:“大王以三爵之后杀善士,虽翻有罪,天下孰知之?且大王以能容贤畜众,故海内望风,今一朝弃之,可乎?”权曰:“曹孟德尚杀孔文举,孤於虞翻何有哉?”基曰:“孟德轻害士人,天下非之。大王躬行德义,欲与尧、舜比隆,何得自喻於彼乎?”翻由是得免。权因敕左右,自今酒后言杀,皆不得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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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寿

陈寿(233-297),字承祚,西晋史学家,巴西安汉(今四川南充)人。他小时候好学,师事同郡学者谯周,在蜀汉时曾任卫将军主簿、东观秘书郎、观阁令史、散骑黄门侍郎等职。当时,宦官黄皓专权,大臣都曲意附从。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,所以屡遭遣黜。入晋以后,历任著作郎、长平太守、治书待御史等职。280年,晋灭东吴,结束了分裂局面。陈寿当时四十八岁,开始撰写并《三国志》。历经10年艰辛,陈寿完成了流传千古的历史巨著《三国志》。《三国志》是一部纪传体三国史,书中有440名三国历史人物的传记,全书共65卷,36.7万字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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