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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规

张纯第五章 范晔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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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张曹郑列传·张纯第五章
      二十六年,诏纯曰:“禘、祫之祭,不行已久矣。‘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’。宜据经典,详为其制。”纯奏曰:“《礼》,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《春秋传》曰:‘大祫者何?合祭也。’毁庙及未毁庙之主皆登,合食乎太祖,五年而再殷。汉旧制三年一祫,毁庙主合良高庙,存庙主未尝合祭。元始五年,诸王公列侯庙会,始为禘祭。又前十八年亲幸长安,亦行此礼。礼说三年一闰,天气小备;五年再闰,天气大备。故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禘之为言谛,谛定昭穆尊卑之义也。禘祭以夏四月,夏者阳气在上,阴气在下,故正尊卑之义也。祫祭以冬十月,冬者五谷成孰,物备礼成,故合聚饮食也。斯典之废,于兹八年,谓可如礼施行,以时定议。”定从之,自是禘、祫遂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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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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